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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停批住宅底商餐饮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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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宜昌市烹饪协会 发布时间:2009-12-28
来源:河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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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从承德市环保局获悉,对居民住宅楼和有底层商业的住宅,该市今后不再新批准设置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馆。此举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餐饮油烟问题引发的社会纠纷。 承德市区地处盆地,四面环山,不仅污染物不易扩散,因为城区狭小,绝大部分餐饮场所均选址在居民住宅楼的底商。据统计,全市底商用于餐饮服务的就超过60%。利用底商经营餐饮,产生的噪声、油烟、废气既干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,又易引发社会纠纷。为此,新近施行的《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规定,居民住宅楼和有底层商业的住宅,不得新批准设置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馆;在成片新开发小区的餐饮经营场所应独立于住宅楼;经营场所应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,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地点。现有居民住宅和底商内经批准已设置的餐馆,因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污染严重的,责令其停止经营,限期治理。主城区和新城区范围内,新建和扩建可能产生油烟、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,经营者应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居民和单位的意见,并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环保部门对未批先建、边批边建的,除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进行处罚外,因申请事项未被许可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经营者自负。 环保部门在对餐饮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,将采用调查、公示或听证等方式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。对公众反映强烈、易造成污染影响的餐饮项目,将公众意见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,原则上应视为选址不当,不予行政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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